我们作为国民年金事业的实务执行机关执行着管理加入者记录、征收年金保险费、决定及支付年金、实施加入者及年金领取者的福利事业以及保健福利部长官委托的关于其他国民年金事项等。
目前国民年金公团由基金运用本部和国民年金研究院在内的本部以及91个分公司、5个顾客服务中心和1个伤残审查中心和1个外国人中心构成。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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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 监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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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划理事
- 企划调整室
- 经营支援室
- 宣传室
- 设施事业团
- 人力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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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理事
- 顾客支援室
- 加入者支援室
- 年金薪金室
- 信息系统室
- 基础老龄年金支援中心
- 四大保险信息联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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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理事
- 基金运用本部
- 国民年金研究院
- 分公司(91处)
- 顾客服务中心(5处)
- 伤残审查中心(1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