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国民年金基金的目的是为灵活保障国民年金事业所需的财源,并为向年金加入者支付老龄年金、遗属年金及伤残年金等年金薪金。
以长期稳定的年金财政保障国民信任
- 树立一流的专业投资机关地位
- 实施财政再核算制度谋求长期稳定的财政
- 构建基金运用效率及评价体系
构建科学基础
- 构建资金运用综合信息系统
- 与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战略性合作
- 确保优秀的专业人力
保证稳定的收益
- 委托外部专业投资机构实施投资
- 扩大国外投资
- 实行投资商品多变化以分散风险
提高透明信任度
- 强化运用性及公告功能
- 实施透明的会计核算
- 以严格的内部控制确保职业道德
为有效运用基金的组织功能强化
- 随投资对象的扩大提高基金运用能力
- 提高学界、金融界专家的咨询功能
- 长远巩固组织以适应基金规模的扩大
采用安全性、收益性、公共性、流动性和独立性原则运用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