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参保对象

居住在韩国的外国人必须与韩国人同等参加国民年金。

  • 外国人单位参保人 : 在适用国民年金的单位工作的满18~60周岁外国人雇主或劳动者
  • 外国人地区参保人 : 居住在韩国满18~60周岁的外国人且非单位参保人
* 确认参保对象
* 参保对象除外人员
  • 研修生(研修就业属于参保对象)、留学生、外交官等依法除外义务参加国民年金的人员
  • 在与国民年金相同的年金制度中, 对大韩民国国民不适用义务参加国家的国民: 外国人本国的法规依年金法规“与国民年金相应的年金(与国民年金性质类似的年金制度, 社会经济性分担风险式的收入保障制度)”有关规定, 相关外国人的国家法律对大韩民国国民不适用时
  • 与韩国签订社会保障协议的国家派遣至韩国的劳动者提交在自己国家的参保证明时

外国人一次性返还金

1. 领取条件

仅限下列情形向外国人参保人支付一次性返还金

  • 外国当事人的国家法律向大韩民国国民支付与韩国一次性返还金制度相对应的补贴时
  • 韩国和该外国人国家之间签订有关支付一次性返还金的社会保障协议时
  • 以E-8(研修就业)、E-9(非专业就业)、H-2(访问就业)滞留资格参加国民年金时
[一次性返还金支付对象国]

(2026.06.15.)

Countries Paying Lump-sum Refund
与国籍无关支付
一次性返还金的外国人
滞留资格
社会保障协议
规定的对象国
(24个国家)
认定其相应性质的对象国(26个国家)
至少参加6个月以上(1个国家) 至少参加1年以上(8个国家) 不限参保时间 (17个国家)

E-8

E-9

H-2

Germany,

the U.S.A.,

Canada,

the Czech Republic,

Hungary,

Australia,

France,

Belgium,

Bulgaria,

Poland,

Slovakia,

Romania,

Austria,

India (Nov. 1, 2011),

Turkiye (Jun. 1, 2015),

Switzerland (Jun. 1, 2015),

Brazil,

Peru,

Luxembourg,

Slovenia,

Croatia,

Uruguay,

The Philippines,

Argentina

Belize

Grenada,

Jordan,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Zimbabwe,

Cameroon,

Thailand,

Bhutan,

Laos

Ghana,

Sri Lanka,

Bermuda,

Malaysia,

El Salvador,

Indonesia,

Kenya,

Kazakhstan,

Hong Kong,

Trinidad and Tobago,

Sudan,

Columbia,

Vanuatu,

Tunisia,

Uganda,

Cambodia,

Solomon Is.

2. 待遇标准

外国人的一次性返还金跟韩国人的一次性返还金相同, 本人参保期间缴纳的年金保险费加上利息º支付

º 缴纳年金保险费之日的次月起至发生支付事由日当月, 适用所属期间内的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3. 申请方法

一次性返还金原则上必须是具有获得补贴权利人(领取权人)本人亲自申请, 但如领取权人滞留境外, 本人无法亲自前往分公司, 可以委托在韩国的代理人, 由代理人前往分公司申请, 本人也可以通过邮政信函申请。

[ 所需材料 ]

  • 离境前现场申请

    • 一次性返还金支付申请表
    • 护照
    • 外国人登录证
    • 领取权人存款账户(例如: bank statement)
    • 计划1个月内出国的证明材料(机票等)
  • 离境后申请

    外国出具的公文等需要领事认证, 私人文件需要居住国公证机构的公证和领事认证, 外语文件需要翻译公证(翻译成韩文)等, 确保能够确认文件上的一般内容。

    * 海牙认证协议成员国原则上无法进行领事认证, 需要出具海牙认证

    • (1) 在境外通过邮政信函申请

      • 一次性返还款支付申请表
      • 护照
      • 领取权人存款账户(例如: bank statement)
      • 境外汇款申请表
    • (2) 在境外委托代理人申请

      • 一次性返还金支付申请表: 在“代理人栏”填写代理人身份信息(可以用领取权人的亲笔委托书替代)
      • 领取权人护照
      • 代理人身份证
      • 领取权人存款账户
      • 境外汇款申请表

      * 部分国家的行政机关为了给本国公民提供方便, 对文件(包含申请表的“代理人栏”或委托书)的真实性出具证明, 驻韩大使馆对此认可的情形, 可以省略居住国公证机构的公证和海牙认证、领事认证。

    • (3) 根据MOU申请一次性款

      回国的外国人可以通过该国社会保险机构申请一次性款º。所需材料与(1)在境外通过邮政信函申请的资料相同, 可以省略居住国公证机构公证和海牙公证、领事认证。

      º 退还(死亡)一次性款或该补贴未支付的部分

    [ 签订一次性款MOU的国家 ]
    签订一次性款MOU的国家
    国家 机构
    Mongolia The Social Insurance General Office of Mongolia
    Uzbekistan The Ministry of Labour and Social Protection of the Popul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Uzbekistan
    Thailand The Ministry of Labour of the Kingdom of Thailand
    Sri Lanka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Employment Promotion and Welfare of Sri Lanka
    Kyrgyzstan The Social Fund of the Kyrgyz Republic
    Indonesia BPJS(Badan Penyelchngara Jaminan Sosial) Ketenagakerjaan
4. 外国人一次性返还金机场支付服务

外国人因回国申请一次性返还金时, 离境当天在仁川机场领取一次性返还金现金(外币)的服务。

申请对象

因回国原因可以领取一次性返还金的外国人, 1个月内将通过仁川机场回国的外国人

离职的公司必须在离境日之前向国民年金公团提交离职申报

* 分公司完成资格确认后才能在离境当天领取现金

* 如离境日为周六、周日、节假日、公团创立纪念日(9.18.), 无法在机场领取, 可以使用韩国账户转账或境外汇款服务

* 飞机预计起飞时间为10:30~24:00(第1航站楼)可以在机场领取(第2航站楼预计起飞时间从11点开始)

* 支付美元、欧元、日元、人民币等15种货币, 无法领取韩元

申请办法

申请一次性返还金时, 选择‘机场领取’

* 如无法申请机场领取或应对追加支付, 请务必申请韩国账户转账或境外汇款服务

机场支付领取办法
  • 出示护照、外国人登录证、账户证明复印件º , 提交一次性返还金申请表、机场支付申请表后, 领取受理证: 国民年金公团韩国各分公司和咨询中心(仁川机场咨询中心除外)

    º 在本国可以用的银行账户(离境即销户的账户无法办理或转账)

  • 离境日当天向国民年金仁川机场咨询中心提交受理证、护照、机票后, 领取一次性返还金支付决定通知和一次性返还金付款通知书(提交给银行)(9点~18点)

    * 仁川机场咨询中心位于仁川机场第1航站楼1楼入境区A 2号出口旁, 因此必须前往第1航站楼

    • 领取额1万美元以下: 至友利银行兑换处(第1航站楼3楼F或J柜台前/第2航站楼3楼A柜台前)提交“一次性返还金支付通知书”, 领取兑换发票(21点截止)
    • 领取额1万美元以上: 根据《外汇交易法》规定, 指定银行变更为友利银行分行(第1航站楼地下1楼/第2航站楼地下1楼), 请提交“一次性返还金支付通知书” , 领取兑换发票(16点截止) 。

    仅能在本人乘机的航站楼领取

  • 通过出国安检台后, 在友利银行兑换处(第1航站楼11号登机口前/第2航站楼250号登机口前)出示兑换发票和护照, 领取兑换款(21点截止)
5. 一次性返还金消灭时效

一次性返还金原则上在发生支付事由起5年内未申请即消灭时效完成, 因此不再支付。

虽然消灭时效完成的情形, 达到60周岁时在10年内, 或死亡时5年内可以重新申请。